为进一步规范公诉环节司法行为,强化办案流程管控,提升案件质效,东区检察院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着力在司法作风、司法办案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方面下功夫,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全面自查自省纠问题。自2015年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院敢于自我揭短,勇于自我“画像”,全面梳理不规范司法的突出问题,从执法理念上找根源,从办案规范上寻症结,从监督管理上挖漏洞,对查找的问题进行细化分类,设立台账清单,对照清单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在司法行为不规范“顽疾”上出重拳。
二是提升案件质量保人权。严格依法办案,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206件231人、开展案件质量评查72件、提起抗诉案件9件、依法开展法律援助100余人,通过案件受理、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抗诉等工作,从案件程序上和实体上双重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诉讼权利,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的审判,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三是规范办案行为树机制。加强对不规范行为或问题的整治,修订涉及司法办案、内外监督、责任追究机制的规范性文件20余件,其中重点对内卷装订、简易程序案件办理、证据提取
程序、案卷材料移送、交叉询问实施细则等作了详细规定,制度机制的建立和规范使用使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更加严谨,法律文书制作使用更加规范,四类人员出庭作证案件类别更加明确。
四是强化诉讼监督促公正。从刑事立案、刑事侦查、刑事审判、刑事执行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大对公安、法院的诉讼监督力度。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对公检法协作执法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对发现公安在侦查活动中、法院在审判活动中有违反法律相关规定情形的,视情节轻重发出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
五是严谨司法作风讲纪律。严明规矩恪守纪律,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没有发现一起办案纪律方面的问题,无越权办案、泄露案件、帮助打探案情的情况,更无接受吃请、收受贿赂等情况。司法作风的进一步改进,促使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东区检察院 杨柳 魏全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