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在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标的实现,2016年10月10日,在市中院的统一安排下,东区法院精心组织,集中开展执行专项活动,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对其它长期拒不履行的“老赖”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0月10日上午8时许,在执行局局长熊斌的带领下,东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分头出击,成功地将8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老赖”一举拿下,并对其中的6人进行了司法拘留,面对法院的高压态势,“老赖”们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履行义务。其中被执行人王某当即支付102万元的欠款,另有4名被执行人也偿还了拖欠的债务,该项活动共执行到位案款115万余元。
此次专项活动,东区法院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多家新闻媒体参与,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执行专项活动结束后,我院及时召开了总结会议,对此次专项活动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行分析总结。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蒋毅在会上指出,此次执行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而开展的一次专项行动,为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蒋毅要求,今后要将此项工作常态化,执行干警要继续发扬攻坚克难的精神,其他庭室积极支持配合,上下同心、义无反顾、坚决打赢这场硬仗,确保我院顺利实现“力争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东区区委政法委
东区法院) |